Tuesday, May 5, 2009

兩個身位的距離…

這三數天,表哥來了香港,我天天都分身不暇。吃吃吃、逛逛逛,說實的,換著別個,我一定沒好氣。我討厭不必要的擠擁、非節日的摩肩擦踵。縱然他跟我的性子是如斯的不一樣、文化背景是那麼的迥異,但基於共同成長的家族背景,那種默契卻是實在的。

他喜歡香港的多姿多采;我卻喜歡村子的簡簡單單。他在three-sixty看著那些紐西蘭牛排會雀躍;但我夾著新鮮的青菜也會自覺難得。我們都麻木於自己的生活,嚮往著另一種生活模式。然而,對於某些人的霸道行為,我倆會相視而笑,繼而一起在背後「嘴藐藐」的鬧著玩;對於某些人的離世,我倆會一起的暗自悲傷。一切一切…從不需要綵排,感覺、反應卻如斯的一致。我很享受這種親近。

記得中三那年,我作了一篇《故地重遊》,寫著寫著,我竟編造了一些「回憶」出來。甚麼「拖著我的小手」、「三步併作兩步的跟著他」云云,真可笑。現在長大了,我倆卻不知不覺的實現著這些無中生有。我會毫無因由的嚷著要他揹我;我會貪婪地睡在他的肩膀上;我會勾著他的手指走在人群之中;對於他對女朋友的好,我會明目張膽的呷醋。因為我知道,當他成家立室後,所謂的一場表兄妹,也只不過是親戚關係,僅此而已。那時候,我不得不承認,其實我們都已經長大了,我絕不可以在表嫂面前嚷著要他替我切生果,更不可以在他的仔仔女女面前要他揹我。

大概我們都想在這狹縫中追回從前錯過的時光。

從前清明節回鄉掃墓會坐二姑丈的電單車,我坐最前,然後是姑丈、表姐,最後是表哥。妹出世以後,她當然取代我坐最前,而我就坐在姑丈和表姐之間。春去秋來,所有的追趕跑跳碰,為的只是追回那兩個身位的距離…是嗎?

2 comments:

  1. 我記得你那篇作文,
    「拖著我的小手」是記憶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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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我有給妳看???
    好! 竟然記得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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